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物證科學理論與實務
Forensic Science: Theory and Practice 
開課學期
104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李承龍 
課號
LAW5260 
課程識別碼
A21 U514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1403 
備註
與大學部合開。與王皇玉合開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8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41LAW5260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物證科學就是為法庭服務的科學,而犯罪現場調查工作就是發現犯罪證據的主要來源,透過謹慎而有系統的現場處理,才能發現、蒐集及保存物證,最後經由鑑識實驗室的鑑定結果,綜合研判犯罪現場狀況,進而完成犯罪現場的重建任務,確認犯罪的過程並證明嫌犯之罪行。期望經由本課程之講授,讓法律人對犯罪現場調查、物證鑑定等科技偵查工作有進一步之認識與理解,對現場和證物的處理有正確的認知,有助強化律師、檢察官或法官等司法工作職能。講授重點:包含初抵犯罪現場員警之作為、介紹現場各類證據、鑑識現場之作為、現場搜尋及記錄、物證之採集、包裝、封緘及保存、物證之詮釋及資料之整合分析、討論各類犯罪現場物證處理與重建(如車禍、槍擊、命案、爆炸案和各類重大案件)之實務案例探討與經驗傳授。 

課程目標
藉由犯罪現場調查的基本理論與代表性的案例討論,引入物證科學之理論與實務,鑑古知今,吸取別人成功處理案件的寶貴經驗,檢討缺失,避免重踏覆轍,掉入失敗的陷阱。本課程旨介紹基礎的現場調查原理,進而探討實務經驗,參考以往各類刑案之現場處理之優劣缺失,結合犯罪偵查和現場處理規範,學習前人經驗,達到案例教育的目標。
講者累積近二十年擔任第一線現場勘察採證、鑑定的實務經驗,配合在國內、外鑑識實驗室的親身體驗,以國內外重大個案例的研究,引導同學正確的科學物證與犯罪現場調查觀念,強調熟悉現場跡證保全、蒐證、鑑定等步驟;所挑選的實務案例,各具特色,從重大案件現場處理談起,探討清大王水情殺案、剝臉皮命案、焦屍遺骸、車禍肇事、殺人魔姦屍、綁票恐嚇、彈道與工具痕跡及校園特殊案例等不同類型案件,來說明警方在犯罪現場調查如何利用物證科學,協助偵破刑案,物證與案情偵訊如何相互結合,進而發覺犯行真相,探討應如何落實現場封鎖、現場保全、勘察安全,另討論有關鑑識人員資格、證物監管鍊、交叉污染及鑑識倫理與操守等實務問題。希望藉由國內、外著名的案例,來引發學生對於物證科學與現場調查的工作有進一步的瞭解,有助法律人對未來擔任辯護、起訴或審判等工作時,面對科學物證,更能駕輕就熟,讓證據說話。
 
課程要求
對犯罪現場、屍體照片不排斥,對於科學辦案有濃厚興趣,具推理能力者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Lee, H.C., Palmbach, T., Miller, M.T., Henry Lee's Crime Scene Handbook,2001, Academic Press, London, England. 
參考書目
Lee, H.C.,& Harris, H., Physical Evidence in Forensic Science, 2000, Lawyers & Judges Publishing Co, Tucson AZ,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09/15  課程說明 
第2週
09/22  邀請演講-蘇律師(呂金鎧案) 
第3週
09/29  颱風假 
第4週
10/6  犯罪現場調查-OJ辛普森案 
第5週
10/13  學生案例報告-蘇建和案(第七組)


 
第6週
10/20  血跡噴濺-斷指命案 
第7週
10/27  指紋學 
第8週
11/3  學生案例報告-江國慶案(第四組) 
第9週
11/10  期中考週停課 
第10週
11/17  期中報告 
第11週
11/24  犯罪問題與安全觀念&錯誤指認 
第12週
12/1  DNA鑑定 
第13週
12/8  學生案例報告(陳龍綺案)第六組 
第14週
12/15  微物跡證
Trace Evidences
-碎木機案 
第15週
12/22  彈道與工具痕跡 
第16週
12/29  犯罪現場重建 
第17週
1/5  期末自評 
第18週
1/12  期末自評